最近,国家公安部门侦破销售假冒“扬修”牌注册商标的电动执行机构,牟取非法利润案。
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扬修”牌注册商标阀门电动执行机构长期以来在同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品质优秀、质量过硬早已闻名行业内外,为此也经常遭受假冒侵权的困扰。
2014年12月份,据该公司售后人员反映,在东北某电厂发现42台假冒“扬修”注册商标的电动执行机构,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业团队跟踪、摸排线索、固定证据,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公安部门已一举侦破:犯罪嫌疑人王某、彭某分别是常州市某自控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某自控阀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生产销售假冒“扬修”牌注册商标的电动执行机构,牟取非法利润。
该案经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侦查终结,由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即将开庭审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判决。由此,法律的公平、正义将得以彰显,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将得以维护,电动执行机构的经营市场亦将得到进一步净化。
(春竹 扬修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