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核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拟于近期在北京与关联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九份合同,合同金额总计为6.3亿元,约占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42.80%。
具体如下:
1、《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核2级以上电动闸阀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1.24亿元,交货期为2022年11月30日和2023年9月30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2、《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2级以上电动闸阀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1.24亿元,交货期为2023年4月16日和2024年2月16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核3级、非核级电动闸阀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2751.3928万元,交货期为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0月30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4、《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3级、非核级电动闸阀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2751.3928万元,交货期为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0月30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5、《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DN25以上电动截止阀供货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1.07亿元,交货期为2022年11月30日和2023年9月30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6、《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DN25以上电动截止阀供货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1.07亿元,交货期为2022年11月30日和2023年9月30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7、《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DN25及以下电动截止阀供货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4461.5385万元,交货期为2022年10月31日和2023年8月31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8、《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DN25及以下电动截止阀供货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4461.5385万元,交货期为2022年10月31日和2023年8月31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9、《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主蒸汽隔离阀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2292万元,交货期为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0月31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75.38万股,占本公司股本9.33%,中核集团全资下属企业中核苏州阀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871.54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7.92%。中核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本27.25%,为公司控股股东。
核电工程公司是中核集团直接控股的企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已与关联方核电工程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518.34万元。
本次拟签订九份合同主要包括电动闸阀设备采购及电动截止阀供货等。中核科技表示,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进度计划,其产生的公司经营业务收入及业绩,对公司本年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