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万玉明)近期,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5起涉及他人仿冒“纽威”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在该系列原告均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中,被告广东纽威、南京纽威、西安纽威等多家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侵权、登报消除影响、变更企业名称,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6万元至25万元不等。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苏州高新区,是该区一家知名上市公司,该公司的“纽威”字号及商标,先后获得了“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在阀门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
经调查发现,全国各地有多家涉嫌仿冒苏州纽威公司字号及商标的企业,并且上述企业在取名时,往往在“纽威”前冠以更大的行政区域名称或省会城市名称,比如广东纽威阀门有限公司、南京纽威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西安纽威阀门有限公司、沈阳纽威流体设备公司、纽威智能(北京)阀门公司等,并通过线下及线上的方式,突出使用“纽威”文字销售阀门产品,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
虎丘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迅速审结。法院认定,苏州纽威公司的“纽威”商标和字号,在阀门行业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为阀门产品的消费者所熟知,苏州纽威公司就“纽威”标识所享有的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依法受我国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被告的涉案行为构成侵权。最终,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商标和企业字号的高知名度,是公司多年来苦心经营的结果,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对自己的商标和字号倍加爱护,如果发现侵权行为,要积极主动维权,避免苦心经营的知名商标和企业字号,遭到弱化或被他人“搭便车”。虎丘法院对上述案件的判决,进一步遏制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辖区内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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